D.2.1 在等效靜荷載和靜荷載共同作用下,當按彈性受力狀態(tài)計算無梁樓蓋內力時,宜按下列規(guī)定對板的內力值進行調整:
1 當用直接方法計算時,對中間區(qū)格的板,宜將支座負彎矩與跨中正彎矩之比從2.0調整到1.3~1.5;對邊跨板,宜相應降低負、正彎矩的比值;
2 當用等代框架方法計算時,宜將支座負彎矩下調10%~15%,并應按平衡條件將跨中正彎矩相應上調;
3 支座負彎矩在柱上板帶和跨中板帶的分配可取3:1到2:1;跨中正彎矩在柱上板帶和跨中板帶的分配可取1:1到1.5:1;
4 當無梁樓蓋的板與鋼筋混凝土邊墻整體澆筑時,邊跨板支座負彎矩與跨中正彎矩之比,可按中間區(qū)格板進行調整。
D.2.2 沿柱邊、柱帽邊、托板邊、板厚變化及抗沖切鋼筋配筋率變化部位,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抗沖切驗算:
1 當板內不配置箍筋和彎起鋼筋時,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Fl——沖切荷載設計值(N),可取柱所承受的軸向力設計值減去柱頂沖切破壞錐體范圍內的荷載設計值;
βh——截面高度影響系數(shù)。當h<800mm,取βh=1.0;當h≥2000mm時,取βh=0.9;其間按線性內插法取用;
ftd——混凝土在動荷載作用下抗拉強度設計值(N/mm2),應按本規(guī)范第4.2.3條規(guī)定取值;
um——沖切破壞錐體上、下周邊的平均長度(mm),可取距沖切破壞錐體下周邊h0/2處的周長;
h0——沖切破壞錐體截面的有效高度(mm);
2 當板內配有箍筋時,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fyd——在動荷載作用下抗沖切箍筋或彎起鋼筋的抗拉強度設計值,取fyd=240N/mm2;
Asv——與呈45°沖切破壞錐體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積(m2);
3 當板內配有彎起鋼筋時,彎起鋼筋根數(shù)不應少于3根,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Asb——與呈45°沖切破壞錐體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彎起鋼筋截面面積(mm2);
α——彎起鋼筋與板底面的夾角(°)。
D.2.3 當無梁樓蓋的跨度大于6m,或其相鄰跨度不等時,沖切荷載設計值應取按等效靜荷載和靜荷載共同作用下求得沖切荷載的1.1倍;當無梁樓蓋的相鄰跨度不等,且長短跨之比超過4:3,或柱兩側節(jié)點不平衡彎矩與沖切荷載設計值之比超過0.05(c+h0)(c為柱邊長或柱帽邊長)時,應增設箍筋。
條文說明 D.2 承載力計算
D.2.2 原規(guī)范考慮到原《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0-89)在抗沖切計算中過于保守,故把抗沖切承載力計算公式中系數(shù)由0.6提高到0.65?,F(xiàn)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02)為提高構件抗沖切能力,將系數(shù)0.6提高到0.7,并規(guī)定同時應計入二個折減系數(shù)βh及ηc 本條參考《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02)對抗沖切計算公式進行了適當修改,以盡可能一致。
為使抗沖切鋼筋不致配的過多,以確??箾_切箍筋或彎起鋼筋充分發(fā)揮作用,增加了板受沖切截面限制條件,相當于配置抗沖切鋼筋后的抗沖切承載力不大于不配置抗沖切鋼筋的抗沖切承載力的1.5倍。
1 當用直接方法計算時,對中間區(qū)格的板,宜將支座負彎矩與跨中正彎矩之比從2.0調整到1.3~1.5;對邊跨板,宜相應降低負、正彎矩的比值;
2 當用等代框架方法計算時,宜將支座負彎矩下調10%~15%,并應按平衡條件將跨中正彎矩相應上調;
3 支座負彎矩在柱上板帶和跨中板帶的分配可取3:1到2:1;跨中正彎矩在柱上板帶和跨中板帶的分配可取1:1到1.5:1;
4 當無梁樓蓋的板與鋼筋混凝土邊墻整體澆筑時,邊跨板支座負彎矩與跨中正彎矩之比,可按中間區(qū)格板進行調整。
D.2.2 沿柱邊、柱帽邊、托板邊、板厚變化及抗沖切鋼筋配筋率變化部位,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抗沖切驗算:
1 當板內不配置箍筋和彎起鋼筋時,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Fl——沖切荷載設計值(N),可取柱所承受的軸向力設計值減去柱頂沖切破壞錐體范圍內的荷載設計值;βh——截面高度影響系數(shù)。當h<800mm,取βh=1.0;當h≥2000mm時,取βh=0.9;其間按線性內插法取用;
ftd——混凝土在動荷載作用下抗拉強度設計值(N/mm2),應按本規(guī)范第4.2.3條規(guī)定取值;
um——沖切破壞錐體上、下周邊的平均長度(mm),可取距沖切破壞錐體下周邊h0/2處的周長;
h0——沖切破壞錐體截面的有效高度(mm);
2 當板內配有箍筋時,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fyd——在動荷載作用下抗沖切箍筋或彎起鋼筋的抗拉強度設計值,取fyd=240N/mm2;Asv——與呈45°沖切破壞錐體斜截面相交的全部箍筋截面面積(m2);
3 當板內配有彎起鋼筋時,彎起鋼筋根數(shù)不應少于3根,抗沖切可按下式驗算:
式中 Asb——與呈45°沖切破壞錐體斜截面相交的全部彎起鋼筋截面面積(mm2);α——彎起鋼筋與板底面的夾角(°)。
D.2.3 當無梁樓蓋的跨度大于6m,或其相鄰跨度不等時,沖切荷載設計值應取按等效靜荷載和靜荷載共同作用下求得沖切荷載的1.1倍;當無梁樓蓋的相鄰跨度不等,且長短跨之比超過4:3,或柱兩側節(jié)點不平衡彎矩與沖切荷載設計值之比超過0.05(c+h0)(c為柱邊長或柱帽邊長)時,應增設箍筋。
條文說明 D.2 承載力計算
D.2.2 原規(guī)范考慮到原《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J10-89)在抗沖切計算中過于保守,故把抗沖切承載力計算公式中系數(shù)由0.6提高到0.65?,F(xiàn)行《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02)為提高構件抗沖切能力,將系數(shù)0.6提高到0.7,并規(guī)定同時應計入二個折減系數(shù)βh及ηc 本條參考《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02)對抗沖切計算公式進行了適當修改,以盡可能一致。
為使抗沖切鋼筋不致配的過多,以確??箾_切箍筋或彎起鋼筋充分發(fā)揮作用,增加了板受沖切截面限制條件,相當于配置抗沖切鋼筋后的抗沖切承載力不大于不配置抗沖切鋼筋的抗沖切承載力的1.5倍。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