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范圍
本附錄規(guī)定了用于消防聯(lián)動控制系統(tǒng)的密封可充蓄電池(以下簡稱電池)的要求及檢驗方法。
A.2 試驗樣品及試驗程序
A.2.1 試驗樣品
試驗前,制造商應提供每種規(guī)格電池10支作為試驗樣品,并由檢測人員隨機編號(1#~10#)。
A.2.2 試驗程序

A.3 試驗
A.3.1 電池外觀及結(jié)構(gòu)試驗
A.3.1.1 目的
根據(jù)電池外觀、內(nèi)部結(jié)構(gòu),考察電池是否滿足用于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tǒng)長期浮充電的特殊要求。
A.3.1.2 試驗方法
A.3.1.2.1 用游標卡尺檢測電池外形尺寸、端子外形尺寸是否符合制造商提供的標稱尺寸。
A.3.1.2.2 用電壓表測量電池兩極極性是否與極性標志一致。
A.3.1.2.3 檢查電池的外觀。
A.3.1.3 要求
a) 電池外形尺寸、端子外形尺寸是應符合制造商提供的標稱尺寸;
b) 電池兩極極性應與極性標志一致且正負極端子便于用螺栓連接;
c) 電池外觀應規(guī)整,不應有裂紋、變型及爬堿、漏液等現(xiàn)象。
A.3.2 電壓一致性試驗
A.3.2.1 目的
檢查電池組完全充電后電池電壓的一致性。
A.3.2.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1#~6#的電池串聯(lián)成電池組,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然后開路并保持24 h。測量每節(jié)電池的開路電壓。
A.3.2.3 要求
電池開路電壓的最大與最小電壓差值不應大于表A.2的規(guī)定的。

A.3.3 電池容量試驗
A.3.3.1 目的
檢查電池在常溫條件下的容量與標稱容量是否一致,檢查在低溫條件下電池的容量變化。
A.3.3.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1#~3#的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將1#~2#電池在25℃±3℃的環(huán)境下靜置12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為1.8 V,測量放電時間。將3#電池在-10℃±3℃的環(huán)境下靜置12 h,然后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為1.8 V,測量放電時間。
A.3.3.3 要求
常溫條件下電池的放電時間應不小于90 min。低溫條件下電池的放電時間應不小于50 min。
A.3.4 容量保存性能試驗
A.3.4.1 目的
檢測電池容量的保存性能。
A.3.4.2 試驗方法
將7#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a表示。然后再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將電池65℃±3℃的環(huán)境下靜置11 d,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r表示。
A.3.4.3 要求
Cr與Ca的比值應不小于0.6。
A.3.5 循環(huán)充放電性能試驗
A.3.5.1 目的
檢測電池在循環(huán)充放電條件下的容量保存性能。
A.3.5.2 試驗方法
取8#~10#電池串聯(lián)為電池組,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在大氣環(huán)境下靜置12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1表示。以0.1C20A恒流充電48 h,在大氣環(huán)境下靜置12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2表示,依次類推循環(huán)10次。
A.3.5.3 要求
其中C1~C10中的最小值不得低于標稱容量的90%。
A.3.6 過放電性能試驗
A.3.6.1 目的
檢查電池在過放電條件下容量的變化范圍。
A.3.6.2 試驗方法
將4#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為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a表示。繼續(xù)以0.02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為1 V。將電池正負級用1 Ω、200 W的電阻連接并保持24 h,然后以開路狀態(tài)保持7 d。再以0.1C20A恒流充電48 h,以0.5C20A恒流放電至電池終止電壓為1.8 V,測量放電時間,計算電池容量并用Cr表示。
A.3.6.3 要求
容量保存性能Cr與Ca的比值不應小于0.9。
A.3.7 最大放電電流試驗
A.3.7.1 目的
檢驗電池承受大電流放電的性能。
A.3.7.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3#、5#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將3#電池在25℃±3℃的環(huán)境下靜置12 h,將5#電池在-10℃±3℃的環(huán)境下靜置12 h。分別以5C20A的恒流持續(xù)放電30 s。檢查電池及極柱外觀,測量電池電壓。
A.3.7.3 要求
a) 電池外觀應無顯著變形,極柱無熔斷痕跡;
b) 常溫條件下的電池放電后電壓不應小于1.83 V,低溫條件下的電池放電后電壓不應小于1.67 V。
A.3.8 密閉反應效率試驗
A.3.8.1 目的
檢驗電池的密閉反應效率。
A.3.8.2 試驗方法
A.3.8.2.1 將6#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然后以0.01C20A的恒流充電96 h,安裝排放氣體收集裝置,以0.005C20A的恒流充電24 h,然后保持電池充電并收集1 h的排放氣體。
A.3.8.2.2 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氣體排放量,其中V代表氣體排放量,單位mL/A·h;P代表當前的大氣壓,單位kPa;P0代表標準大氣壓,單位kPa;t代表當前溫度,單位℃;v代表收集的氣體量,單位mL;Q代表收集氣體期間的充電量,單位A·h。
V=(P/P0)[298/(t+273)]×(v/Q)
A.3.8.2.3 按照下列公式計算密閉效率。
η=(1一V/684)×100%
A.3.8.3 要求
密閉反應效率η值不應小于95%。
A.3.9 防爆性能試驗
A.3.9.1 目的
檢驗電池的防爆性能。
A.3.9.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1#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在以0.05C20A的恒流充電1 h,保持充電狀態(tài)。在電池排氣孔上方2 mm處放置一個1 A的保險絲,用24 V直流電源熔斷保險絲,重復兩次。期間觀察電池外觀是否有破裂,端子是否有酸化痕跡。
A.3.9.3 要求
電池不應產(chǎn)生破裂現(xiàn)象,端子無酸化痕跡。
A.3.10 防沫性能試驗
A.3.10.1 目的
檢驗電池的防沫性能。
A.3.10.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2#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在以0.05C20A的恒流充電4 h,保持充電狀態(tài)。在電池排氣孔上方放置一個浸濕的pH試紙,觀察試紙變化情況。
A.3.10.3 要求
試紙不應產(chǎn)生酸化反應。
A.3.11 耐沖擊性能試驗
A.3.11.1 目的
檢驗電池的耐沖擊性能。
A.3.11.2 試驗方法
將編號為3#電池依據(jù)制造商規(guī)定的充電條件對電池充電48 h,測量電池開路電壓和內(nèi)阻。使電池在20 cm的高度自由下落3次,觀察電池外觀變化并測量電池開路電壓和內(nèi)阻。
A.3.11.3 要求
電池不應產(chǎn)生漏液現(xiàn)象,電池極柱不應有斷裂現(xiàn)象;試樣開路電壓和內(nèi)阻的變化值不應大于10%。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