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檢驗分類
6.1.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項目至少包括4.1、4.2和4.5.
6.1.2 型式檢驗
6.1.2.1 型式檢驗的項目為第4章的全部項目。
6.1.2.2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應進行該產品的型式檢驗:
a)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任何一項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產品停產超過一年,恢復生產時;
c)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型鑒定時;
d)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 組批
相同材料、相同工藝、連續(xù)生產的玻璃球為一個批次。
6.3 抽樣及試驗程序
樣品的抽取按GB/T 2828.1和GB/T 2829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型式檢驗抽樣基數(shù)不少于5000只。
試驗程序和樣品數(shù)量見圖5。
圖5 試驗程序及樣品數(shù)量
6.4 判斷規(guī)則
6.4.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全部項目都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6.4.2 型式檢驗
各種型號、規(guī)格的玻璃球,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各項檢驗項目進行檢驗,達到第4章相應條款的要求為合格。若4.1~4.9中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其余各項中,若有一項不合格,可判該批產品合格;若有兩項以上(包括兩項)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6.1.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項目至少包括4.1、4.2和4.5.
6.1.2 型式檢驗
6.1.2.1 型式檢驗的項目為第4章的全部項目。
6.1.2.2 有下述情況之一者,應進行該產品的型式檢驗:
a)正式生產后,如結構、材料、工藝任何一項有較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b)產品停產超過一年,恢復生產時;
c)產品轉廠生產的試制型鑒定時;
d)國家質量監(jiān)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6.2 組批
相同材料、相同工藝、連續(xù)生產的玻璃球為一個批次。
6.3 抽樣及試驗程序
樣品的抽取按GB/T 2828.1和GB/T 2829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型式檢驗抽樣基數(shù)不少于5000只。
試驗程序和樣品數(shù)量見圖5。
圖5 試驗程序及樣品數(shù)量
6.4 判斷規(guī)則
6.4.1 出廠檢驗
出廠檢驗的全部項目都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出廠檢驗合格。若有一項不合格,則該批產品為不合格。
6.4.2 型式檢驗
各種型號、規(guī)格的玻璃球,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各項檢驗項目進行檢驗,達到第4章相應條款的要求為合格。若4.1~4.9中有一項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其余各項中,若有一項不合格,可判該批產品合格;若有兩項以上(包括兩項)不合格,則判定該批產品不合格。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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