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1 室內裝修設計選用材料的燃燒性能除應符合本規(guī)范的規(guī)定外,尚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準《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222的有關規(guī)定。
6.4.2 主機房室內裝修,應選用氣密性好、不起塵、易清潔、符合環(huán)保要求、在溫度和濕度變化作用下變形小、具有表面靜電耗散性能的材料,不得使用強吸濕性材料及未經表面改性處理的高分子絕緣材料作為面層。
6.4.3 主機房內墻壁和頂棚的裝修應滿足使用功能要求,表面應平整、光滑、不起塵、避免眩光、并應減少凹凸面。
6.4.4 主機房地面設計應滿足使用功能要求,當鋪設防靜電活動地板時,活動地板的高度應根據電纜布線和空調送風要求確定,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活動地板下的空間只作為電纜布線使用時,地板高度不宜小于250mm;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可采用水泥砂漿抹灰;地面材料應平整、耐磨;
2 活動地板下的空間既作為電纜布線,又作為空調靜壓箱時,地板高度不宜小于400mm;活動地板下的地面和四壁裝飾應采用不起塵、不易積灰、易于清潔的材料;樓板或地面應采取保溫、防潮措施,地面墊層宜配筋,維護結構宜采取防結露措施。
6.4.5 技術夾層的墻壁和頂棚表面應平整、光滑。當采用輕質構造頂棚做技術夾層時,宜設置檢修通道或檢修口。
6.4.6 A級B級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的主機房不宜設置外窗。當主機房設有外窗時,應采用雙層固定窗,并應有良好的氣密性。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的電池室設有外窗時,應避免陽光直射。
6.4.7 當主機房內設有用水設備時,應采取防止水漫溢和滲漏措施。
6.4.8 門窗、墻壁、地(樓)面的構造和施工縫隙,均應采取密閉措施。
條文說明
6.4 室內裝修
6.4.2 高分子絕緣材料是現(xiàn)代工程中廣泛使用的材料,常用的工程塑料、聚酯包裝材料、高分子聚合物涂料都是這類物質。其電氣特性是典型的絕緣材料,有很高的阻抗,易聚集靜電,因此在未經表面改性處理時,不得用于機房的表面裝飾工程。但如果表面經過改性處理,如摻入碳粉等手段,使其表面電阻減小,從而不容易積聚靜電,則可用于機房的表面裝飾工程。
6.4.4 防靜電活動地板的鋪設高度,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盡量提高活動地板的鋪設高度),當僅敷設電纜時,其高度一般為250mm左右;當既作為電纜布線,又作為空調靜壓箱時,可根據風量計算其高度,并應考慮布線所占空間,一般不宜小于400mm。當機房面積較大、線纜較多時,應適當提高活動地板的高度。
當電纜敷設在活動地板下時,為避免電纜移動導致地面起塵或劃破電纜,地面和四壁應平整而耐磨;當同時兼作空調靜壓箱時,為減少空氣的含塵濃度,地面和四壁應選用不易起塵和積灰、易于清潔、且具有表面靜電耗散性能的飾面涂料。
6.4.6 本條是從安全、節(jié)能和防塵的角度考慮。A級或B級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中的服務器機房、網絡機房、存儲機房等日常無人工作區(qū)域不宜設置外窗;監(jiān)控中心、打印室等有人工作區(qū)域以及C級電子信息系統(tǒng)機房可以設置外窗,但應保證外窗有安全措施,有良好的氣密性,防止空氣滲漏和結露,滿足熱工要求。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