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各種立面圖應按正投影法繪制。
4.2.2.建筑立面圖應包括投影方向可見的建筑外輪廓線和墻面線腳、構配件,墻面做法及必要的尺寸和標高等。
4.2.3 室內立面圖應包括投影方向可見的室內輪廓線和裝修構造、門窗、構配件,墻面做法、固定家具、燈具、必要的尺寸和標高及需要表達的非固定家具、燈具、裝飾物件等。室內立面圖的頂棚輪廓線,可根據具體情況只表達吊平頂或同時表達吊平頂及結構頂棚。
4.2.4 平面形狀曲折的建筑物,可繪制展開立面圖、展開室內立面圖。圓形或多邊形平面的建筑物,可分段展開繪制立面圖,室內立面圖。但均應在圖名后加注“展開”二字。
4.2.5 較簡單的對稱式建筑物或對稱的構配件等,在不影響構造處理和施工的情況下。立面圖可繪制一半,并應在對稱軸線處畫對稱符號。
4.2.6 在建筑物立面圖上,相同的門窗、陽臺、外檐裝修、構造做法等可在局部重點表示,并應繪出其完整圖形,其余部分可只畫輪廓線。
4.2.7 在建筑物立面圖上,外墻表面分格線應表示清楚,應用文字說明各部分所用面材及色彩。
4.2.8 有定位軸線的建筑物,宜根據兩端定位軸線號編注立面圖名稱。無定位軸線的建筑物可按平面圖各面的朝向確定名稱。
4.2.9 建筑物室內立面圖的名稱,應根據平面圖中內視符號的編號或字母確定。
條文說明
4.2 立面圖
4.2.8 立面圖根據平面中兩端定位軸線號編注立面圖名稱如:①~⑩立面圖、
立面圖。
4.2.9 室內立面圖根據平面中內視符號的編號或字母確定名稱如:①立面圖,
立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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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