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1 老年人經(jīng)過的過廳、走廊、房間等不應設門檻,地面不應有高差,如遇有難以避免的高差時,應采用不大于1/12的坡面連接過渡,并應有安全提示。在起止處應設異色警示條,臨近處墻面設置安全提示標志及燈光照明提示。
6.3.2 養(yǎng)老設施建筑走廊凈寬不應小于1.80m。固定在走廊墻、立柱上的物體或標牌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0m;當小于2.00m時,探出部分的寬度不應大于100mm;當探出部分的寬度大于100mm時,其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600mm。
6.3.3 老年人居住用房門的開啟凈寬應不小于1.20m,且應向外開啟或推拉門。廚房、衛(wèi)生間的門的開啟凈寬不應小于0.80m,且選擇平開門時應向外開啟。
6.3.4 過廳、電梯廳、走廊等宜設置休憩設施,并應留有輪椅??康目臻g。電梯廳兼作消防前室(廳)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靠墻固定的休息設施,且其水平投影面積不應計入消防前室(廳)的規(guī)定面積。
條文說明
6.3.2 養(yǎng)老設施建筑走廊凈寬不應小于1.80m。固定在走廊墻、立柱上的物體或標牌距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2.00m;當小于2.00m時,探出部分的寬度不應大于100mm;當探出部分的寬度大于100mm時,其距地面的高度應小于600mm。
6.3.3 老年人居住用房門的開啟凈寬應不小于1.20m,且應向外開啟或推拉門。廚房、衛(wèi)生間的門的開啟凈寬不應小于0.80m,且選擇平開門時應向外開啟。
6.3.4 過廳、電梯廳、走廊等宜設置休憩設施,并應留有輪椅??康目臻g。電梯廳兼作消防前室(廳)時,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靠墻固定的休息設施,且其水平投影面積不應計入消防前室(廳)的規(guī)定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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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水平交通
6.3.1 養(yǎng)老設施建筑的過廳、走廊、房間的地面不應設有高差,如遇有難以避免的高差時,在高差兩側銜接處,要充分考慮輪椅通行的需要,并有安全提示裝置。
6.3.2、6.3.3 走廊的凈寬和房間門的尺寸是考慮輪椅和擔架床、醫(yī)用床進出且門扇開啟后的凈空尺寸。1.2m的門通常為子母門或推拉門。當房門向外開向走廊時,需要留有緩沖空間,以防阻礙交通。在水平交通中既要保證老年人無障礙通行,又要保證擔架床、醫(yī)用床全程進出所有老年人用房。
6.3.4 由于老年人體能逐漸減弱,他們活動的間歇明顯加密。在老年人的活動和行走場所以及電梯候梯廳等,加設休息座椅,對緩解疲勞,恢復體能大有裨益。同時老年人之間的交往無處不在,這些休息座椅也提供了老年人相互交流的機會,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但休息座椅的設置是有前提的,不能以降低消防前室(廳)的安全度為代價。


住宅設計規(guī)范 GB50096
電動汽車充電站設計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