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竣工驗收程序和組織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及專業(yè)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
2 子分部工程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安全、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該加固項目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
3 各子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分部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收到報告后,應指派其加固工程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分部工程竣工驗收;
4 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負責辦理有關建檔和備案等事宜;
5 若參加竣工驗收各方對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有異議,應請當?shù)毓こ藤|量監(jiān)督機構協(xié)調(diào)處理。
22.0.2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的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1 加固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和相關專業(yè)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加固設計文件的要求;
2 參與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
3 加固工程質量的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4 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已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了驗收,并已形成驗收文件;
5 涉及結構安全的檢驗項目,已按規(guī)定進行了見證取樣檢測,其檢測報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監(jiān)理人員檢查認可;
6 加固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其檢查結果的綜合結論已得到驗收組成員共同確認。
22.0.3 建筑結構加固子分部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記錄:
1 設計變更文件;
2 原材料、產(chǎn)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產(chǎn)品的進場見證抽樣復驗報告;
3 結構加固各工序應檢項目的現(xiàn)場檢查記錄和檢驗報告;
4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記錄;
5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 加固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案和驗收記錄;
7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記錄。
22.0.4 子分部工程合格質量標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項工程,其質量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3 涉及安全的見證檢驗項目,其抽檢結果符合本規(guī)范合格質量標準的要求;
4 觀感質量經(jīng)驗收組成員共同確認合格。
22.0.5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由施工單位返工重做,并重新檢查、驗收。若通過返工后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加固工程,嚴禁驗收。
22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竣工驗收
22.0.1 對本條應說明以下5點:
1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設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所有的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有關監(jiān)理記錄和結論不填),并由項目專業(yè)質量檢驗員和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簽字,然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驗收。
2 本條規(guī)定了子分部工程驗收的組織者及參加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工程監(jiān)理實行總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制。因此,子分部工程是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因為項目的主要技術資料和質量問題是由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掌握,所以規(guī)定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是合理的。
3 本條規(guī)定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應以有關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為依據(jù),組織力量先進行自檢,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分部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控制資料。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組織,由于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均系責任主體,因此設計、施工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均應參加驗收。
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是加強政府監(jiān)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會的一個重要手段。建設單位應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件》和建設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否則,不允許投入使用。
5 本條規(guī)定了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的組織協(xié)調(diào)部門。協(xié)調(diào)部門可以是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所委托的機構或單位,也可是各方認可的中介機構。
22.0.4 子分部工程的驗收在其所含各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本條給出了子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條件。即: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必須已驗收合格且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文件必須完整,這是驗收的基本條件。此外,由于各分項工程的性質不盡相同,因此,作為子分部工程不能依簡單的組合予以驗收,而需劃分為以下兩類檢查項目分別進行驗收:
一是涉及安全的檢驗項目應有見證取樣、送樣檢驗或抽樣檢測的文件匯總;二是觀感質量的驗收。由于后者一般只能以觀察、觸摸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并按個人的主觀印象作出判斷,故檢查結果應經(jīng)綜合評定后才能給出共同確認的“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
22.0.5 工程存在嚴重缺陷,經(jīng)返修或再加固后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時,必須嚴禁驗收,以免給加固工程留下安全隱患。
1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及專業(yè)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
2 子分部工程應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安全、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該加固項目設計單位工程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部門負責人也應參加;
3 各子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完成后,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交分部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收到報告后,應指派其加固工程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jiān)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分部工程竣工驗收;
4 分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負責辦理有關建檔和備案等事宜;
5 若參加竣工驗收各方對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質量有異議,應請當?shù)毓こ藤|量監(jiān)督機構協(xié)調(diào)處理。
22.0.2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的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竣工驗收:
1 加固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規(guī)范和相關專業(yè)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以及加固設計文件的要求;
2 參與加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
3 加固工程質量的驗收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4 隱蔽工程應在隱蔽前已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了驗收,并已形成驗收文件;
5 涉及結構安全的檢驗項目,已按規(guī)定進行了見證取樣檢測,其檢測報告的有效性已得到監(jiān)理人員檢查認可;
6 加固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其檢查結果的綜合結論已得到驗收組成員共同確認。
22.0.3 建筑結構加固子分部工程竣工驗收時,應提供下列文件和記錄:
1 設計變更文件;
2 原材料、產(chǎn)品出廠檢驗合格證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產(chǎn)品的進場見證抽樣復驗報告;
3 結構加固各工序應檢項目的現(xiàn)場檢查記錄和檢驗報告;
4 施工過程質量控制記錄;
5 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6 加固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案和驗收記錄;
7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記錄。
22.0.4 子分部工程合格質量標準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項工程,其質量驗收合格;
2 質量控制資料完整;
3 涉及安全的見證檢驗項目,其抽檢結果符合本規(guī)范合格質量標準的要求;
4 觀感質量經(jīng)驗收組成員共同確認合格。
22.0.5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施工質量不合格時,應由施工單位返工重做,并重新檢查、驗收。若通過返工后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加固工程,嚴禁驗收。
條文說明
22 建筑結構加固工程竣工驗收22.0.1 對本條應說明以下5點:
1 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是建設工程質量的基礎,因此,所有的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由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驗收。驗收前,施工單位先填好“檢驗批和分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記錄”(有關監(jiān)理記錄和結論不填),并由項目專業(yè)質量檢驗員和項目專業(yè)技術負責人分別在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檢驗記錄中相關欄目簽字,然后由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驗收。
2 本條規(guī)定了子分部工程驗收的組織者及參加驗收的相關單位和人員。工程監(jiān)理實行總監(jiān)理工程師負責制。因此,子分部工程是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或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驗收。因為項目的主要技術資料和質量問題是由技術部門和質量部門掌握,所以規(guī)定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參加驗收是合理的。
3 本條規(guī)定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單位首先應以有關質量標準、設計圖紙等為依據(jù),組織力量先進行自檢,并對檢查結果進行評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分部工程驗收報告和完整的質量控制資料。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組織,由于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均系責任主體,因此設計、施工單位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及施工單位的技術、質量負責人和監(jiān)理單位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均應參加驗收。
4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是加強政府監(jiān)督管理,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會的一個重要手段。建設單位應根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件》和建設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否則,不允許投入使用。
5 本條規(guī)定了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的組織協(xié)調(diào)部門。協(xié)調(diào)部門可以是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所委托的機構或單位,也可是各方認可的中介機構。
22.0.4 子分部工程的驗收在其所含各分項工程驗收的基礎上進行。本條給出了子分部工程驗收合格的條件。即:子分部工程的各分項工程必須已驗收合格且相應的質量控制資料文件必須完整,這是驗收的基本條件。此外,由于各分項工程的性質不盡相同,因此,作為子分部工程不能依簡單的組合予以驗收,而需劃分為以下兩類檢查項目分別進行驗收:
一是涉及安全的檢驗項目應有見證取樣、送樣檢驗或抽樣檢測的文件匯總;二是觀感質量的驗收。由于后者一般只能以觀察、觸摸或簡單量測的方式進行,并按個人的主觀印象作出判斷,故檢查結果應經(jīng)綜合評定后才能給出共同確認的“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
22.0.5 工程存在嚴重缺陷,經(jīng)返修或再加固后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時,必須嚴禁驗收,以免給加固工程留下安全隱患。


鋼結構防火涂料 GB149
